| 平果筹建中国—东盟网球训练中心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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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3-09 21:25 文章来源:平果县文化和体育局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新闻 |
经国家体育总局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同意,广西平果县正在筹建中国—东盟网球训练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。为满足区内外各单位、企业、投资者和网球爱好者对使用网球场馆的需要,现将中心场地使用权认购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中心座落在平果县城铝城大道北面,交通方便,环境优雅。总用地面积34000平方米(50.1亩),其中绿地面积10478.5平方米,室外网球场占地面积9898.5平方米,建筑首层占地面积9227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8008.8平方米。建成后可以承接国际性网球比赛。建有20个片场(其中,中心球场1个,贵宾球场1片,室外训练场12片,室内训练场6片)。
二、认购内容
将中心的15片训练场的使有权出售(其中室外训练场11片,室内训练场4片),每片售价40—50万元。训练场产权归属平果县人民政府,使用权为会员。使用期限为20年(以场馆设计有效使用年限为准)。
三、认购对象
区内外各单位、企业、投资者和网球爱好者,认购后的单位或个人自然成为中心的会员。
四、认购时间
有意购买中心训练场使用权的区内外各单位、企业、投资者和网球爱好者,于2009年3月至2009年8月到中心管理办公室(设在平果县文化和体育局,联系人:陆权海,联系电话:0776—5834168,)办理认购相关手续。
五、管理使用暂行办法
(一)中心管理办公室给所有会员办理会员证,会员与平果县文化和体育局签订中心训练场地使用协议。
(二)县里举行网球比赛期间,会员必须服从安排,将中心训练场地让给赛会无偿使用。
(三)除了比赛时间以外,会员可以随时使用中心训练场地,中心管理机构人员为会员提供场地保洁、绿化、维修等的服务。
(四)在没有比赛、会员不使用中心训练场地时,中心管理机构可以出租场地。租金收入按4:3:3分成,即会员获得租金收入的40%,中心的管理机构获得租金收入的30%作为管理人员的工资,租金收入的30%作为中心场地维护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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