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审批办事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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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8-28 16:08 文章来源:平果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 |
一、办理部门:平果县商务局
二、办理依据:《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》
三、申请需提交材料及份数
1、经营酒类零售申请书(原件一份)
2、卫生许可证(复印件一份)
3、企业法人身份证(复印件一份)
4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(原件二份)
四、办理流程:申请人提交经营酒类零售申请表及有关资料—→受理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申请—→审核有关服务内容—→领导审定—→办理收费手续—→发放《酒类零售许可证》。
五、办理时限:10个工作日(自收到符合条件和申请材料次日起计算)。
六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36元/套,桂价费字(1999)226号
七、延期办理情形:不可抗拒因素。
八、咨询电话:0776-5889123
九、投诉电话:0776-5889036
十、提示: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本指南,并认真核对所带材料是否符合本指南第三点要求;对本指南有不明之处请向首问责任人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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